疫情防控新阶段也有新要求******
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根据“乙类乙管”及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相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相关部门发布了第十版防控方案和第十版诊疗方案。
第十版防控方案和第十版诊疗方案,意在基于当前各地感染情况,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切实维护民众身体健康安全,确保平稳有序实现转段。3年来,在与不同变异毒株的较量中,我国防控措施始终边研究、边防控、走小步、不停步。正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当天,全国各地也根据此前中央有关精神,调整各类各项防控细则,积极主动为民众日常生活创造便利,努力恢复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原有秩序。出入境不再限制、国内人员流动重新畅达、餐饮堂食陆续恢复、烟火气归来……熙熙攘攘的过年气氛填满了每个人的心。
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正式实施,也对我国医疗系统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补充基层医疗人员力量,加强各类药物特别是小分子特效药物的储备,提升发热门诊和基层医疗机构新冠感染处置能力,加大力度推广疫苗接种等都将是今后一段时间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从长远看,进一步完善药物和疫苗研发体系,建立多点触发动态监测预警体系等,则事关我国公共卫生能力升级,同时也是补齐当前短板的工作目标。
当然,新冠病毒感染降为“乙类乙管”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新冠病毒感染仍是传染性疾病,仍有可能发生毒株变异等特殊突发情况。为此,第十版防控方案也作出应对措施,明确在疫情流行期间将综合评估,企事业单位、工厂等选择性采取居家办公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等7条紧急防控措施。这也表明新版方案未雨绸缪,以最大限度保障民众身体健康安全,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者:珠定)
国家医保局回应新冠治疗药物医保谈判情况******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彭韵佳)为期四天的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8日在京落下帷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对新冠治疗药物谈判情况进行回应:此次进入谈判的新冠治疗药物共3种,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日前已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并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也就是说,包括此次谈判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和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均已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在2023年3月31日前均可享受到相关的医保报销政策。
此外,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达600余种。
该负责人表示,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力做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据悉,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最终结果有望近期公布。(新华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